我省强化统计立法保障 赋能高质量发展
新浪财经·2026-01-06 00:39

立法核心与施行时间 -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12月31日表决通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1] - 该《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1] 立法背景与目的 - 立法旨在将安徽省在智慧统计建设、数据共享机制及统计普查调查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1] - 立法目的是为了让统计工作更好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强化数据赋能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统计支撑[2] 法规结构与主要内容 - 《办法》不设章节,共包含26条具体规定[1] - 法规核心之一是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筑牢统计数据真实性底线[1] - 法规要求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纳入履职责任,并建立相关责任制与追责机制[1] - 法规禁止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职务职级晋升[1] - 法规保障统计机构和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不受侵犯[1] - 法规严禁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明示暗示填报虚假数据,分解数据任务,或打击报复相关单位和个人[1] 统计能力建设与数据应用 - 要求各级政府及统计机构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意识[2] - 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并改进调查方法以提升统计科学性[2] - 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共享数据避免重复采集[2] 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 -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需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2] - 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若存在自行修改统计资料、要求伪造篡改数据、明示暗示填报虚假数据等统计造假行为,将依法给予处分和通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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