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公司治理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赖旭日主持 [2] - 董事会全票(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包括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债务和解并签署《调解协议》、聘任张海珊为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3][4] - 关于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债务和解的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3] 募集资金历史与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16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31,433.09元,原计划用于全资子公司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的“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该项目报批总投资为77,997.81万元 [6][7] - 2016年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6,913,162.70元置换了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 [10] - 由于原实际控制人违规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及借款,导致公司募集资金被债权人或法院强制扣划,截至2025年12月28日,累计被扣划金额达60,693.83万元 [11][52] - 自2018年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因诉讼被全部冻结,且受市场环境影响,项目无法继续投入,公司已于2021年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土地处置款等3,66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54] 当前募集资金处置方案 - 在终止原募投项目后,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共计10,007.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求 [13][55]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58] -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无异议,但同时指出,由于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冻结,无法判断账户解冻时间及该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现时间 [15][16][60] 重大诉讼进展与债务和解 - 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及再审程序,最终在最高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 [20] - 根据《调解协议》,公司同意向成都农商行支付和解价款人民币5,000万元,该款项将从公司已被查封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划,付款后双方在本案中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再无争议 [22] - 该《调解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22][23] - 公司另与赵培(原顾民昌)就民间借贷纠纷达成执行和解,以支付1,550万元了结此案 [24] 人事任命 -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海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海珊女士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及深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4][30][31]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债务和解并签署《调解协议》两项议案 [4][32][39]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16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