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案件基本情况与时间线 -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因涉嫌操纵股价于2020年8月20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朱国锭于2021年10月27日被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 [1] - 朱国锭于2023年11月11日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1] - 朱国锭于2024年2月7日再次收到公安机关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1] 案件判决结果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2023)浙01刑初78号】 [2] - 被告人朱国锭犯操纵证券市场罪 [2]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2] 公司经营状况与影响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国锭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3] - 上述判决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 [3] - 判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