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绿色制造单位培育细则
新华日报·2026-01-06 08:22

政策发布与目标 - 江苏省为落实国家政策 制定并出台了《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1] - 该细则明确了省市两级工信部门的职责 市级负责培育和遴选 省级负责评价、制定标准及推动配套政策[1] - 细则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 要求各级绿色制造单位每年3月31日前上报关键指标数据 省级部门将进行“双随机”抽查复核[1] - 该细则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1] 行业发展现状与成就 - 截至2025年底 江苏省已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439家 省级绿色工厂2550家 总数位居全国前列[1] - 江苏省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51家 数量居全国第一 同时拥有省级绿色工业园区78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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