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收官
金融时报·2026-01-06 10:17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正式落地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持续近两年半的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正式收官 [1] 改革核心内容与投资者让利 - 改革主要内容包括调降认申购费与销售服务费、简化赎回费安排、鼓励长期持有、差异化客户维护费上限、强化费用规范及建立直销服务平台等六方面 [1] - 费率改革三个阶段落地后,预计每年可累计向投资者让利约510亿元,显著降低投资成本 [2] 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的主要调整 - 认申购费调整:正式稿将指数型产品的最高认申购费率从股票型档位(≤0.8%)调整至债券型档位(≤0.3%),与债券型基金费率一致 [3] - 赎回费安排放宽:正式稿增加豁免类型,个人投资者持有指数型或债券型基金满7日、机构投资者持有债券型基金满30日,可另行约定赎回费标准,此举旨在缓解债基流动性担忧 [4] - 销售服务费范围调整:正式稿明确,除货币市场基金等特例外,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超过一年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豁免范围扩大至FOF、QDII基金等 [4] - 整改期限延长:规定执行后,整改期统一调整为12个月,较意见稿的6个月或12个月给予更长时间 [5] 对行业机构与产品的影响 - ETF竞争力增强:规定明确ETF可豁免赎回费要求,而场外指数基金和债券指数基金有持有期限制,使得ETF作为指数化工具的吸引力进一步提升 [6] - 代销机构盈利承压:客户维护费调整、认申购费率限制以及基金管理人直销免收相关费用,加剧了代销机构的盈利压力 [7] - 基金投顾业务受影响:规定要求投顾业务形成的保有量不得收取客户维护费,可能削弱代销机构开展投顾业务的意愿,但个人持有满7日豁免赎回费缓解了调仓成本压力 [7] 改革意义与行业展望 - 改革使得各类投资者直接受益,投资交易费用大幅降低,并通过制度设计鼓励长期投资 [7] - 对行业机构而言,改革既是转型压力,更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机遇,将推动公募基金行业在更规范、透明、公平的环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