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CBAM: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贸易限制
中国化工报·2026-01-06 12:14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与中方回应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 欧盟近期密集发布CBAM相关立法提案与实施细则,包括设定碳排放强度默认值、计划扩大产品覆盖范围等内容 [1] 中方对CBAM具体条款的异议 - 欧盟对中国产品碳排放强度设定了显著偏高的基础默认值,并计划在未来三年内逐年提高 [1] - 中方认为该默认值不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构成了不公平、歧视性待遇 [1] - 欧方做法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有悖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1] 中方对CBAM性质的定性及批评 - 中方认为欧方无视历史排放责任、国家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打着防止“碳泄漏”的幌子推行新的贸易保护主义 [2] - 欧方将自身碳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造成气候与贸易治理规则冲突,抬升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成本 [2] - 欧方做法严重损害国际社会互信,与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努力背道而驰 [2] 中方的立场与呼吁 - 中方愿与欧方相向而行,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 [1] - 中方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回应任何不公平的贸易限制,维护自身发展利益、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和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 - 中方希望欧方遵守气候和贸易相关国际规则,摒弃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保持市场开放,本着公平、科学、非歧视的原则,促进绿色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