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强化穿透式监管将产生六方面正向金融效应
国际金融报·2026-01-06 13:17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核心观点 - 草案旨在通过强化穿透式监管、完善监管举措、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核心修订,全面提升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前瞻性和协同性,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并推动金融治理现代化 [1] 监管范围与对象扩展 - 监管对象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至其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准入条件、出资义务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1] - 建立覆盖准入、出资、股权变更及限制股东权利的全流程配套强制监管制度,以监控不当干预经营、违规关联交易等行为 [1] - 依法穿透复杂股权结构,识别如虚假出资、抽逃资本或不当关联交易等隐匿风险源头,防止风险在金融体系内蔓延 [1] 监管能力与风险处置强化 -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报送资料、披露关联关系,并要求逐层说明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以消除多层嵌套、虚假出资等行为 [2] - 使监管部门能更早发现风险隐患,清晰掌握资金流向和实际风险状况,例如在银行理财业务中穿透多层嵌套以掌握底层资产真实状况 [2] - 新增责令转让资产、补充资本等监管工具,强化早期纠正机制,提升风险化解的前瞻性与有效性 [2] 公司治理与市场秩序完善 - 将股东义务与法律责任挂钩,明确禁止滥用控制权、利益输送等行为,并配套强制转让股权、限制股东权利等约束性工具 [2] - 通过穿透式识别复杂交易结构,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并遏制金融腐败 [2] 违法成本与合规意识提升 - 衔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明确“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并处的原则,并大幅提高罚款金额及倍数罚幅度 [3] - 将责任追究对象延伸至从业人员、主要股东等,形成由“罚不及损”向“罚大于损”转变的威慑效应,督促依法合规经营 [3]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 - 穿透式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披露金融产品的底层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将产品风险更全面地展示给投资者 [3] - 有助于督促机构履行“适当性投资原则”,使消费者能基于充分、真实的信息披露作出理性决策 [3] - 通过细化负面清单,禁止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行为,切实保障存款人及其他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监管体系协同与功能完善 - 修订以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和持续监管为主线,旨在将这些监管方式有机融合,发挥监管合力 [4] - 旨在消除监管空白、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4] - 确保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统一标准的监管框架之下,提升金融监管的整体有效性和市场公平性,推动金融治理现代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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