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临近,银行业首席合规官纷纷“就位”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06 18:22

银行业首席合规官制度全面落地 - 金融监管总局于2024年12月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且该职位应为高级管理人员,并允许行长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该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并给予一年过渡期 [3] - 随着2025年3月过渡期临近,各类银行正加速推进首席合规官配置,从国有大行、城商行到地方村镇银行均密集完成人事任命,推动行业合规建设从“形式合规”向“实质合规”转变 [3] - 多位行业专家指出,设立首席合规官不仅是对监管的响应,更是公司内部治理与风险防控体系的深层重构,该职位进入高级管理层有助于提升合规话语权与独立性,并将深刻影响银行业的企业文化、经营模式和可持续发展路径 [3] 银行机构密集完成人事任命 - 2025年12月,兴业银行聘任副行长孙雄鹏为首席合规官,平安银行聘任行长助理吴雷鸣兼任该职,江阴农商行由行长倪庆华兼任 [6] - 2025年11月,宁波银行聘任副行长王勇杰为首席合规官,常熟银行宣布由新任行长陆鼎昌兼任首席合规官 [6] - 2025年1月5日,江苏张家港农商行发布公告,聘任行长吴开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 [1] - 从全国性银行到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首席合规官制度建设已在银行业全面启动 [7] 不同规模银行的合规压力与需求存在差异 - 从历史行政处罚数据看,大行由于分支机构多、业务条线多,受处罚的数量和金额都更多,但小行由于公司治理和内控相对薄弱,单位资产对应的处罚密度也处于较高水平 [7] - 大型银行的合规压力和潜在风险更突出,原因包括业务规模大、人员结构复杂导致管理难度提升,全球化布局需满足境内外双重监管标准,以及在金融科技与人工智能应用领域面临科技伦理、数据安全等新兴合规要求 [7] - 全国性银行因业务多元、跨境复杂,需建立系统化、智能化的全流程合规体系;城农商行受限于资源,更聚焦信贷、反洗钱、关联交易等高发风险领域;村镇银行则应以简化制度、强化人员合规意识和文化培育为主 [8] 首席合规官的选聘模式与资质要求 - 在设立模式上,银行机构除专职设置外,更多选择由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常见方式包括由副行长、行长助理或行长兼任,政策层面为这种兼任提供了便利 [8] - 部分银行尝试市场化选聘,如江西银行、上饶银行等发布了公开招聘首席合规官的公告,反映出银行业对这一职位专业化、开放化选拔机制的探索 [8] -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要求首席合规官须满足一定从业年限与资质条件,例如从事金融工作八年以上且具备三年以上法律合规经验,或具有八年以上法律合规工作经历并拥有三年金融从业背景等 [9] - 除满足监管硬性条件外,首席合规官还需要有基层经验或业务背景以熟悉各业务条线,同时拥有金融监管部门工作经验也被认为有价值,便于与监管沟通 [9] - 自2025年初以来,华夏银行、吉林银行、哈尔滨银行、瑞穗银行(中国)、海南农商行、瑞士银行(中国)等多家机构的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已相继获得地方监管局核准 [9] 首席合规官的职责定位与发展趋势 - 《办法》要求首席合规官应作为银行公司治理中独立、直接向董事会或其合规委员会汇报的高级管理者,其意义在于构建真正有效的合规治理体系,推动银行从被动应对监管转向主动管理风险 [10] - 为保障其独立性与权威性,须明确首席合规官在组织架构中的垂直汇报路径,赋予其参与重大决策、独立开展审计及直接对接监管机构的权力,并通过薪酬考核与履职成效紧密挂钩 [10] - 优秀的首席合规官不仅是合规专家,更需要能将监管要求转化为可落地的内部机制,并具备沟通协调能力、组织推动力、文化塑造力以及坚定的职业操守 [10] - 首席合规官的未来发展将呈现两大趋势:一是体系化,将合规融入全面风险管理、员工管理、企业战略及企业文化;二是科技化,利用人工智能赋能实现合规智能化,从“人防人控”转向“智能合规” [10] - 该岗位的职能配合空间可从两方面拓展:从满足监管要求的“被动合规”向主动改善ESG表现、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等“主动合规”延伸;从聚焦本土合规管理转向统筹全球合规,以适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差异化监管规则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