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决结果 - 兰州中院一审判决瓜农兄弟王爱武、王爱文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和四年九个月 [1] - 法院判决瓜农父子三人需向被害人赔偿共计265,781.65元人民币 [1] - 原告方原诉求的民事赔偿金额为223万元,一审判决未予全额支持 [7] 当事人反应与上诉意向 - 王爱文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且无罪,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决定提起上诉 [2] - 王爱文的辩护律师已提交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包括改判王爱文无罪以及不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7] - 王爱武的辩护律师表示,若家属需要上诉,其将继续代理,并认为一审判决的部分认定有探讨空间 [2] 案件关键争议焦点 - 案件核心辩论焦点在于王爱武案发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以及王爱文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3] - 王爱武的精神状态是争议核心,其共做过三次精神鉴定,前两次结论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第三次结论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5] - 辩护律师不认可三次精神鉴定报告,曾申请第四次鉴定未果,并认为基于案发时的刺激,被告行为出于自卫动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5] 法院对争议的认定 - 兰州中院认定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意见程序合法、科学合理,可作为定案依据,驳回了重新鉴定的意见 [6] - 法院认为王爱武持刀连续捅刺已失去反抗能力的被害人,王爱文持木板抡砸其背部,二人行为均不构成正当防卫 [6] - 对于辩方提出城管系打击报复的说法,法院认为无证据证明城管队员对王爱武进行殴打,并认定王爱武、王爱文不配合执法 [6] 案件背景与当事人情况 - 案件发生于2018年7月18日,瓜农父子三人与城管执法人员冲突,造成城管一死两重伤 [3] - 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至少9年,2015年被确诊,案发时其以视频方式出庭,已无语言表达能力且无生活自理能力 [2][7] - 该案自2019年8月被提起公诉,至2026年1月一审判决,历时约7年,距离上次2023年11月的开庭已过去2年之久 [3][2]
“瓜农刺死城管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上诉并主张无罪
新浪财经·2026-01-06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