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职工可享哪些工伤待遇?知识帖请收好
新浪财经·2026-01-06 23:26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 - 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 可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 三级23个月 四级21个月 [1]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基金补足差额 [1] - 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停发伤残津贴 转享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若其低于伤残津贴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 -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待遇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 [2] - 保留劳动关系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 六级60% 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 - 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2]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待遇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11个月 九级9个月 十级7个月 [3] -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4] 停工留薪期待遇 -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期限 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 - 在停工留薪期内 职工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 - 评定伤残等级后 停发原待遇 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6] - 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 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7] 视同工伤职工待遇 -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和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伤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 - 伤残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因其在军队服役期间已享受性质等同的一次性待遇 [8]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 如劳动能力完全恢复 [9] -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10] - 拒绝治疗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