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25-2030年)核心目标 - 规划核心目标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重点突出的原则,始终将结核病发病率保持在全国低流行水平,并逐步降低患者经济负担 [1] - 到2030年,将结核病发病率从2025年的25/10万以内降至18/10万以内 [1] - 到2030年,将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结核病检查率从2025年的不少于80%提升至不少于90% [1] - 到2030年,将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中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治疗率从2025年的不少于60%提升至不少于80% [1] 防治体系建设与支撑保障 - 推进疾控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位一体”结核病防控体系,加强市区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联动与分级诊疗 [1] - 构建肺外结核防治网络,完善肺外结核病报告登记制度,并探索其患者治疗管理模式 [1] - 基于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构建肺结核智能识别及预警机制,以提升早期诊断效能 [1] 早期发现与筛查覆盖 - 强化高风险人群精准筛查,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其密切接触者开展结核潜伏感染检测和结核病检查 [2] - 加强学校新生、教职工体检,在重点学段、高疫情地区来津生源中开展结核病检查,并探索将检查纳入精神病医院和救助保护机构新入院(入职)及定期检查内容 [2] - 加强社区、企业等人口流动频繁且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积极推广便捷有效的筛查技术,并深化“无结核社区”试点 [2] 诊疗管理与全流程服务 - 强化市区两级结核病疫情监测医院的病例早发现和报告职能,对就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高风险人群开展结核潜伏感染检测、胸部影像学和病原学等检查 [2] - 为结核病患者提供覆盖筛查、诊治和随访的全程管理服务 [2] -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利用智能化服药管理系统对辖区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的督导管理 [2] 预防干预与风险控制 - 为适龄儿童提供卡介苗接种服务,确保接种覆盖率 [3] - 规范实施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停工停课和复工复课制度 [3] - 履行督导服药的医务人员需对居家治疗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家庭环境感染风险评估 [3] - 在市区两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设预防性治疗门诊,通过开展结核潜伏感染检测,动员潜伏感染者开展预防性治疗 [3] 患者关怀与负担减轻 - 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3] - 适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特殊病种支付限额,对治疗、预防结核病的药物不纳入药占比范畴 [3] - 为符合条件的结核病患者提供就医、交通、营养等救助,以切实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 [3]
2030年结核病发病率降至18/10万以内
新浪财经·2026-01-07 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