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组合拳”升级 证监会联合十余部门立体围剿财务造假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07 07:18

监管行动与成果 - 2026年1月5日,证监会牵头召开跨部门座谈会,旨在升级打击财务造假的跨部门协同“组合拳”[1] - 2024年以来,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作出行政处罚111起,罚没金额高达81亿元[1] - 监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12件,有18家严重造假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1] - 2024年以来,证监会已对43起案件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肃追究责任[7] - 2024年以来已对91家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坚决防止“一退了之”[11] 综合惩防体系与工具 - 打击财务造假需要构建行政、刑事、民事追偿、诚信约束的全方位立体追责体系[2] - 综合惩防体系的核心是坚持“惩首恶”与“打帮凶”并举[7] - 在*ST长药案中,公司被罚1000万元,14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3100万元,原总经理被处终身市场禁入[7] - 监管强调对配合造假的客户、供应商等第三方主体进行严惩,实施“一体打击”[7] - 构建了行政执法、刑事惩戒、民事追偿无缝衔接的立体化追责闭环[7] - 行政执法呈现“加速度”,例如ST东尼案不到7个月结案,白银有色案43天处罚[8] - 特别代表人诉讼(如金通灵、美尚生态案)通过集约化模式实现大规模民事索赔[8] - 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并压实公司治理内生约束[8] - 新制度赋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质性监督权,要求追回基于虚假财报发放的薪酬与分红[9] 制度背景与战略意义 - 当前暴露的造假行为呈现系统化、长期化特征,常伴有内部人主导、上下游配合的复杂“生态圈”[3] - 新“国九条”及一系列关键制度为跨部门协同提供了制度保障与行动指引[4] - 退市新规规定“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坚决出清”[4] - 推进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谋划“十五五”发展蓝图的资本市场中长期战略高度契合[4] - 综合惩防行动旨在净化市场生态,引导资源向诚信优质企业聚集,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4][12] 投资者保护与市场影响 - 座谈会明确支持特别代表人诉讼,以破解投资者维权“成本高、难度大”的困境[11] - 制度引导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先行赔付[11] - 有效的惩防体系被视为引导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和提升上市公司整体投资价值的保障[11] - 严惩造假为优质公司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助于倡导价值投资与理性投资的市场文化[12] - 系统治理行动是中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国际竞争力不可或缺的一环[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