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现场检查准则 检查过程中企业可即时扫码监督
新浪财经·2026-01-07 07:41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执法新规与监督机制 -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现场检查“八严格、八不准”准则,并同步启用涉企执法检查多元监督机制,邀请企业全程监督执法工作 [1] “八严格、八不准”现场检查准则核心内容 - 严格执行“进一次门、办多项事”综合执法机制 [1] - 严格履行执法主体资格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1] - 严格遵守“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要求 [1] - 严格规范处罚裁量标准,坚持过罚相当、审慎处罚,依法保障企业陈述申辩权 [1] - 不准不应用执法系统、不开启执法记录仪实施现场检查 [1] - 不准以罚款代替整改,以及对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形放任不管 [1] - 不准向企业推荐或变相推荐商品,以及检测、评估、咨询等有偿服务 [1] - 不准接受企业任何馈赠报酬,参加企业宴请娱乐旅游,或由被检查企业支付餐饮、交通、住宿等任何消费性支出 [1] 多元监督机制的具体渠道与运作方式 - 监督机制涵盖“扫码反馈、营商监督、信访举报、电话举报”四大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全场景覆盖 [1] - 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将主动出示专属监督二维码,企业可现场扫码“背靠背”填写关于执法人员规范度、检查流程合规性等反馈信息,一键提交至执法稽查部门,实现“检查结束即反馈” [2] - 营商监督员可对执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收集意见建议,由指定部门专人负责及时跟进、回应并反馈处理情况 [2] - 企业和社会公众可在工作日拨打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专线监督电话024-24860175,就行风行纪和营商环境问题进行投诉和咨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