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格尔》不再被随意“借光”
新浪财经·2026-01-07 07:42
事件概述 - 新疆塔城市一家主营玉石的店铺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江格尔”用于店铺招牌,店名为“江格尔宝玉” [1] - 该行为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涉嫌不正当竞争,并损害了《江格尔》史诗的严肃性与文化内涵,侵害了公共文化资源 [1] - 塔城市检察院发现此情况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 [2] 处理过程与结果 -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约谈店铺经营者,宣讲非遗保护法律法规及《江格尔》的文化价值 [2] - 经营者配合整改,迅速完成了新招牌的设计与更换 [2] - 相关行政机关以此案为契机,对辖区内20余家玉石商户展开“地毯式”排查,暂未发现同类违规行为 [2] 后续计划与行业影响 - 检察机关表示将立足本地文化遗产资源,积极探索公益诉讼保护路径 [2] - 将持续深化“预防+整治+长效”的非遗保护检察工作模式 [2] - 将监督主管单位建立非遗名称商业使用动态监测机制,以精准法律监督守护文化瑰宝 [2] -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对此表示支持,认为此举明确了非遗不是“免费广告语”,商业经营不可逾越文化保护的红线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