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下达14.8亿元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
搜狐财经·2026-01-07 08:31
资金分配概况 - 近期下达2025年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总额为14.8亿元,较上年增长18.1% [1] - 其中省级预算安排资金为5亿元,较上年增长25% [1] 资金分配原则与导向 - 资金主要根据各地全口径税收收入、制造业税收收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收入等情况测算分配 [1] - 分配向税收收入增长较快、质量较高、贡献较大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倾斜 [1] 资金受益地区 - 获得激励资金的设区市包括鹰潭市、上饶市、景德镇市、赣州市、南昌市、抚州市、吉安市、九江市和赣江新区 [1] - 获得激励资金的县(市、区)包括横峰县、寻乌县、景德镇市珠山区等52个县(市、区) [1] 资金使用要求与激励措施 - 获得激励资金的设区市需将资金统筹落实至辖区内发展速度较快、质量较高的县(市、区)或开发区等功能区,市本级不得留用 [1] - 鼓励市本级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安排相关激励资金,以进一步加大激励力度 [1] - 此举旨在激发各地发展积极性,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