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规则框架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印发公告,标志着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正式启航,同日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了《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指引 [1] - 沪深交易所形成了“1+7+4”及“1+7+6”的REITs规则指南框架,即1项业务办法、7项业务指引和4项或6项业务指南,旨在夯实制度基础、健全市场功能并保障试点平稳起步 [1] 审核效率与准入监管 - 《不动产基金业务办法》将交易所出具首次书面反馈意见的用时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以提高审核效率 [2] - 新增约见问询、现场督导等准入环节监管手段,并明确“申报即担责”,以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2] 业务规则优化 - 修订《审核关注事项指引》,优化资产合规性、回收资金用途、收益率要求,并规范商业综合体、零售、办公、酒店等业态的特殊信息披露与核查要求 [2] - 制定《审核程序指引》,规范REITs的申报、受理、审核、反馈等程序要求,以提升审核透明度和工作质效 [2] - 修订《发售业务指引》,允许约定高价剔除机制,并对询价定价、战略配售、网下配售等关键环节作出细化规范,明确优先向认可长期投资价值的网下投资者配售等要求 [3] - 修订《扩募指引》,细化拟购入不动产项目的业态要求,缩短申请新购入项目的时限,并将扩募间隔期缩短至6个月 [3]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 - 修订《临时报告指引》、《年报指引》、《中报和季报指引》,明确商业不动产相关业态的运营情况披露要求,并规范回收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 [3] - 完善临时报告披露触发情形,旨在增强持续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 试点工作重点与市场支持 - 沪深交易所发布试点工作通知,从优化市场服务、完善审核机制、健全市场机制等方面对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作出安排 [4] - 特别提出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大力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各地企业通过商业不动产REITs盘活存量资产 [4] - 鼓励以业态相近、互补或具有运营协同性的资产组合申报发行,并支持银行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试点,以拓展原始权益人范围 [4] 市场意义与功能 - 商业不动产REITs的推出为房企提供了资产退出和资金回笼渠道,有助于降低负债、优化资本结构 [5] - 增强房企经营模式灵活性,使其可作为管理人参与运营,也可持有份额保留控制权,实现轻重资产分离 [5][6] - 通过公开市场定价将商业不动产价值与运营指标挂钩,并借助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督激励管理人提升运营与资产配置能力 [6] - 有助于缓解商业不动产领域结构性问题,通过盘活存量支持房企化解财务压力并推动闲置资产转型 [6] - 市场各方在估值逻辑、运营管理、产品机制设计等方面已形成较为广泛的共识 [6] 市场发展与服务实体 -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商业不动产REITs的适时推出将更好发挥REITs功能,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4] - 沪深交易所表示将加强市场组织和优质项目储备、培育,以保障试点高效、规范落地,推进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 [6]
保障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平稳落地
金融时报·2026-01-07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