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内发病、期外确诊 重疾险能不能赔?
金融时报·2026-01-07 10:53
庭审中,某财险公司主张确诊和鉴定时间均超出保险期限,且保险条款对重疾有明确释义,不应承 担责任。 港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王芳的诉求。判决主要基于以下两点法律逻辑: 一是关于"保险事故发生时间"的认定。法官认为,从案件事实来看,王芳确诊时间虽在保险期限届 满之后,但其病情在保险期间内已处于发展状态并出现左侧肢体无力、言语不清等明显症状,应认定为 保险期间内发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 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 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本案保险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在疾病观察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 大疾病,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未约定确诊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才承担赔偿责任,保 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该条款有争议,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保险公司以此拒赔无事实与法律依 据。 人们购买重疾险本是为了规避风险,但在实际理赔中,保险事故的"时间点"界定常常容易引发纠 纷,值得引起保险消费者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