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中青宝股民一审胜诉,部分区间索赔将到期
案件进展与判决结果 - 投资者诉中青宝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1] - 案件目前仍在诉讼时效内,其余受损投资者仍可登记索赔 [1]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中青宝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于2024年8月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1]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 [1] - 经查明,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 投资者索赔条件 -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期间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7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 [1][3] -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最终确定 [3] - 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