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拟全面推行“无费用先救治”
新浪财经·2026-01-07 14:54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正联合多部门,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担保,在全市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旨在破除救治费用障碍,确保伤员在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并已与69家医院建立深度合作以落实该机制 [1][2] 政策机制与覆盖范围 - 政策核心是“无费用先行救治”,即事故发生后,救助基金直接向医院开具垫付通知书,无需伤员提前申请,救治费用优先由肇事方或保险公司支付,无人支付则由基金垫付后再向责任方追偿 [1] - 救助基金用于垫付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及丧葬费用,覆盖抢救费超交强险限额、肇事车未参保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种情形 [1] - 为确保政策知晓度,交管部门已将救助政策告知纳入事故办案程序,目标是实现救助基金政策对全市伤人交通事故100%全覆盖 [1] 警医联动与救治体系 - 市交管部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推行包括联席会商、信息报送等六项联动工作机制,筑牢“警医联动”工作体系 [2] - 通州交通支队曾与4家三甲医院创新推出“警医联动”系统,旨在打造伤后“黄金1小时”抢救通道 [2] - 通过签订公安交管、区卫健、医疗机构、救助基金四方协议,推动在合作医院院内全面落实“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与“救助基金救助绿色通道” [2] - 目前,市交管部门已与全市69家交通创伤救治能力突出的医院建立深度合作 [1][2] 实施保障与政府作用 - 交管部门确保救助基金政策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行,并以政府信用为背书,保障伤者在“无费用”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 [2] - 以救助基金保障为基础,联动多部门健全救援救治协同机制、优化流程衔接,旨在保障事故伤员获得及时、专业、有效的救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