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管新规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出台《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推动平台规则公正透明,保障平台经济各方合法权益 [1] - 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 [1] - 平台制定或修改一般性规则需至少提前7日公示,修改重要规则需提前15日公示,并以显著方式提示收费、争议解决等重要内容 [2] - 平台制定或修改规则需公开征求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充分吸收采纳,不采纳需有合理理由 [2] - 平台对经营者或消费者采取收取违约金等负面管理措施时,需充分告知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 [2] - 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平台规则,平台需通过会商、座谈等方式进行常态化沟通协商 [2] 直播电商监管全面强化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以解决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 [3] - 新规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平台在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需对违法主体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3] - 监管范围扩展至私域直播,要求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其服务内容依法履行相应的平台经营者义务 [3][10] - 新规专章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信息报送、动态管控、培训机制、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投诉机制等方面的责任 [8][9] - 新规推动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形成监管执法闭环 [10] 直播活动各主体法律责任明确 - 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不得提供违法商品或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11] -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进行虚假宣传 [3] - 直播间运营者需建立健全信息公示、身份核验、事前合规审核、直播营销人员纠错、价格展示、数字人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10] -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需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12] 数字人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 -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以避免其成为生成或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 [1][4] - 明确规定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应当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 [4] 监管协同与执法手段升级 - 新规设计了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处置机制,以及监管部门与平台之间的联动处置制度,形成监管组合拳 [14] - 明确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应依据职责加强监管,并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协作机制 [16] - 相关经营主体(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需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16] - 细化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情形,并明确将适用《电子商务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16]
市场监管总局:流量管控纳入直播电商监管
搜狐财经·2026-01-07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