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证券日报网·2026-01-07 19:57
监管框架与治理体系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构建权责清晰、多措并举的直播电商治理体系 [1] - 监管原则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推动形成全链条监管体系 [1] 主体责任与全链条监管 - 《办法》细化了《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 [1] - 专章规定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资质核验、分级分类管理、信用评价、违法处置、动态管控、投诉机制等方面的责任,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 [1] 监管工具与流量管控 - 创新监管工具,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强化监管手段以应对行业特点 [2] - 规定监管部门将违法情况通报平台后,平台应对相关主体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2] 技术规范与人工智能应用 - 回应技术发展,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避免新技术成为生成或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 [2] - 明确规定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应当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以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规范应用 [2] 协同治理与跨部门合作 - 强化协同治理,构建跨部门跨平台监管合力,推动监管部门之间联动处置 [2] - 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与网信部门之间的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协作机制 [2] - 建立监管部门与平台之间的协同处置制度,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治理合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