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政策流变:地方响应落地“1号文”,新设基金降速提效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07 20:05

“1号文”开启政府投资基金发展新阶段 - 2025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2025]1号,简称“1号文”),围绕7个方面提出25项措施,擘画了行业清晰蓝图,标志着行业正式迈入精耕细作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1][4][6] - “1号文”将政府投资基金定位为“聚焦、吸引、支持、培育”,聚焦重大战略与薄弱环节,吸引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与培育新质生产力,并明确分为产业投资类和创业投资类基金 [6] - 政策发展脉络显示,政府支持方式从2015年《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后,由财政直接补贴转变为市场化运作,历经2016年《若干意见》、2024年“创投十七条”,至2025年“1号文”完成顶层设计 [5][6] “1号文”政策核心要点 - 设立层面:要求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发展,合理确定存续期;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严格控制区县政府新设基金;综合财力与产业资源设立,防止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7] - 投资层面:产业投资类基金重点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创业投资类基金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省级政府加强统筹,防止重复竞争;鼓励取消注册地限制及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 [7] - 管理与考核层面: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的统一;以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健全绩效管理;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 [7] - 退出层面:拓宽退出渠道,鼓励发展S基金、并购基金等;探索简化项目退出流程,优化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 [7] 地方积极响应与差异化探索 - “1号文”发布后,山西、黑龙江、福建、浙江、广东、上海、甘肃、大连、新疆等多地积极响应,出台最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构建“1+N”制度体系,在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坚持市场化运作等底线要求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9] - 在共性基础上,各地探索出三种差异化管理模式:以黑龙江为代表的“集中统一指挥模式”;以上海、山西为代表的“统一平台管理模式”;以浙江、广东为代表的“协同生态系统模式” [10] 行业趋势:存量整合优化与新增放缓 - 行业更加注重对存量基金的整合与效率提升,例如山西推动建立母基金集群并鼓励基金整合重组,甘肃推动对效能不足的基金进行优化投向或市场化退出 [11] - 受“1号文”明确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严控县级新设基金等因素影响,地方政府新设基金的积极性和速度正在放缓 [2][11] - 2025年上半年新发起政府引导基金31只,规模798.04亿元,与2024年同期相比,新设规模降幅达66%,降温态势贯穿全年 [12] - 地方政府出资需结合财政承受能力,经济发达地区(如长三角、粤港澳)出资能力更强,中西部地区新设基金速度有所放缓 [16] 地方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新特点 - 设立方式更加务实,不再单纯追求单支基金超大规模,而是采取多支规模适中、定位分明的“基金群”模式实现精准滴灌 [14] - 2024年至2025年代表性基金包括: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合计890.03亿元)、四川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200亿元)、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额增至2500.1亿元)、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二期基金(总规模500亿元)、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注册资本500亿元)等 [14][15] - 多地规划中提出宏大目标规模,如深圳目标形成万亿级产业基金群,广东计划组建超万亿元总规模的产业和创投基金,北京目标新设基金规模力争超万亿元,杭州目标产业基金集群规模突破5000亿元 [17] 国家级基金活跃度提升 - 中央政府层面统筹调控增多,多只国家级基金在2025年设立,通过高效配置激活市场 [3] - 2025年12月26日,“航母级”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财政出资1000亿元,期限20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目标形成万亿资金规模,其区域母基金已落子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每只规模均超500亿元 [17][18] - 2025年新成立的国家级基金还包括:规模596亿元的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规模100亿元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二期也在筹备中 [18] - 国家级基金的活跃体现了国家通过创投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心,起到了行业压舱石的作用,促进了创投行业的企稳回升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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