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社论:降低维权门槛,“围剿”财务造假
第一财经资讯·2026-01-07 21:51

文章核心观点 - 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是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的基础性工程 近期多部门联合推进相关工作 旨在强化投资者信心 为居民资产配置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1] - 有效惩防财务造假需“两条腿走路” 在强化司法和监管等公权力“他律”的同时 必须降低市场“自律自治”的门槛和成本 形成“所有人对所有人的监督” 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和发现成本 [3][5] 监管执法成效与现状 - 2024年以来 证监会累计查办财务造假案件159起 做出行政处罚111起 罚没金额81亿元 向公安机构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12件 并支持金通灵、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受损投资者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2] - 新《证券法》实施后引入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中国版集体诉讼)自2021年首次应用于康美药业以来 对净化市场生态起到了关键作用 增强了行政、刑事、民事的联动性 [2] 当前制度面临的挑战与不足 -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实际应用案例极少 自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以来 走入该程序的案件为个位数 与2024年以来查办的159起财务造假案件数量形成巨大反差 反映其准入门槛过高 [4] - 制度在具体操作中存在难点 包括界定适格代表人资格难度较大 启动程序复杂 赔偿款分配规定模糊 以及涉案财产保全等配套举措有待完善 [4] 未来完善方向与建议 - 需切实降低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门槛 打破体制性机制性牵制 以降低市场自律自治成本 从而抬高财务造假等违法侵权行为的成本 [5] - 需完善“先民事再行政”的赔偿顺位 让特别代表人诉讼真正有利可图 避免投资者“赢了官司却执行难”的问题 以推动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5] - 需进一步完善特别代表人制度、辩方举证制度及争议和解制度的实施门槛 让投资者能更方便地使用这些保护自身权益的工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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