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股东减持计划核心信息 -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发布两份股东减持计划公告,涉及股东五矿元鼎股权投资基金(宁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10] - 两份公告均声明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16] 股东五矿元鼎减持计划 - 持股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日,股东五矿元鼎持有公司股份14,942,110股,占公司总股本510,173,053股的2.93%,该部分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2年8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 - 减持计划内容:五矿元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942,11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3%),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101,730股(不超过总股本1.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9,840,380股(不超过总股本1.93%),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3] - 股东背景与承诺:五矿元鼎曾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已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已超过90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承诺一致,该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6][7][8][9] 股东中科白云减持计划 - 持股基本情况:截至公告日,股东中科白云持有公司股份20,740,686股,占公司总股本510,173,053股的4.07%,该部分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2年8月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1] - 减持计划内容:中科白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1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11] - 股东背景与承诺:中科白云曾为公司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已履行完毕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与此前承诺一致,该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属于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14][15][16] 减持计划共同要点 - 减持前提:在减持总比例不超过各自计划上限的前提下,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11] - 计划执行:减持将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实际开始减持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3][5][11][13] - 控制权影响:两份公告均明确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