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证券市场“先行赔付”机制通过“先赔钱,后追责”的模式 为投资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损失补偿途径 有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和市场韧性[1][2][4] 先行赔付机制的定义与特点 - 核心在于“先”字 相关责任方在司法裁判前主动出资赔付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无需等待诉讼结果即可申请赔偿[1] - 打破了“先定责后赔付”的传统路径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经审核后便能获得赔偿 对方案不满仍可提起诉讼[1] 先行赔付的实践案例与影响 - 五矿证券出资2.1亿元设立专项基金 用于赔付其保荐承销的广道数字因信披违法违规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1] - 责任未完全厘清前先行赔付 能有效安抚市场情绪 展现责任方知错就改的态度 避免其声誉继续受损[2] - 该做法倒逼上市公司、大股东及中介机构等经营主体勤勉尽责、遵纪守法[2] 先行赔付的积极效应 - 将投资者索赔从“追着要赔偿”变为“主动送赔偿” 显著提高投资者获赔效率[2] - 能够缓释相关责任主体的声誉风险 并降低监管成本 实现一举多得[2] 当前机制面临的挑战与待解决问题 - 先行赔付基于自愿而非强制 相关责任方往往缺乏足够的意愿和动力[3] - 需要更科学精准的损失计算模型 以区分市场风险损失和违法违规所致损失 确保公平合理[3] - 率先赔付的中介机构能否有效向其他违规主体(如上市公司、大股东)追偿 是制度可持续推行的重要一环[3] - 当前先行赔付案例不多 需将其从个案探索转变为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2][3] 制度完善的方向与长远意义 - 需完善监督激励机制 通过外部引导让勇于担责者不吃亏 同时借助严密监管防止“花钱消灾、一赔了之”[3] - 制度的逐步完善能提升投资者信心 使其敢于并长期投资 最终转化为市场活跃度和韧性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4]
为主动赔偿投资者点赞
经济日报·2026-01-08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