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1818名明星网红查补税款15.23亿元 流量不等于特权!
行业监管态势与问题 - 2025年前11个月,税务部门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高达15.23亿元 [1] - 网红偷逃税已从个别案例演变为一种行业现象,折射出该领域的税务治理挑战 [1] - 行业普遍存在“股权架构与业务规模错配”,小规模运营主体难以承载高额多元收入 [1] - 个人与公司责任边界模糊,公私账目混用、财产混同现象突出,易引发连带责任风险 [1] - 多数网红及MCN机构未建立专门财税合规岗位,存在财务台账混乱、收入性质分类不清、内部审核与风险预警机制缺失等问题 [1] 治理方向与核心举措 - 治理举措需前移,从“秋后算账”转向“治未病”,为行业发展建立长效“免疫系统” [1] - 需压实平台与MCN机构的“看门人”责任,将其列为税收共治的关键节点 [2] - 应通过立法或强制协议,要求平台和MCN机构承担对签约主播的收入监控、代扣代缴或主动报告义务 [2] - 利用技术赋能监管,通过税务部门与平台、金融机构的数据互通,实现“大数据稽查”,对网红收入进行全链条追踪核算 [2] - 税务部门可与行业协会、主流平台合作,为中小网红及从业者提供标准化、易懂的“税务健康指引”,引导从业者自愿遵守规则 [2] 行业影响与责任 - 网红作为数字经济的最大受益者之一,更应恪守依法纳税的法定责任,积极履行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 [3] - 偷逃税行为会侵蚀行业赖以生存的公信力,最终让从业者失去发展的土壤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