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600804)投资者索赔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一文化(002721)投资者索赔已有胜诉
新浪财经·2026-01-07 10:13

鹏博士(600804)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以及2012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 [2][5][6] - 针对公司及相关责任方未履行已生效的调解书付款义务,代理律师已于2026年1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5] - 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并获得一定比例胜诉,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并接受委托 [1][5] 鹏博士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12年虚增利润42,456,137.95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3% [3][7] - 2016年虚增资产1.62亿元,虚增利润1.62亿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48% [3][7] - 2020年至2022年,每年年报均虚减净资产1.96亿元,分别占各年末净资产比例的21.77%、14.27%和18.51% [3][7] - 公司2012年至2015年年报均虚增资产,2016年至2019年年报也均虚增资产 [3][7] 鹏博士投资者索赔资格 - 律师认为,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7] 金一文化(002721)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 -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年报存在错报 [3][7] - 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 [3][7] - 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 [3][7] - 公司已于2023年4月30日发布公告,对2020年及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8] 金一文化投资者索赔资格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3年5月1日期间买入金一文化股票,并在2023年5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起索赔 [4][8] - 金一文化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后续仍可继续发起索赔诉讼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