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电厂新业态正式投入市场化交易 - 2025年12月29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出现首批虚拟电厂卖家,5家虚拟电厂聚合总计约33兆瓦分散电力资源参与竞价,标志着聚合分布式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新业态从试点走向真实交易 [1] - 具体案例显示,佛山顺德工业园内4.7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光伏被聚合成10兆瓦“商品”在市场中寻找买家 [1] 核心政策支持与发展目标 - 202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行业发展提供明确政策支持 [2] - 政策设定量化目标:到2027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至5000万千瓦 [2] - 政策明确定义虚拟电厂为基于数字技术的“资源聚合商”和“市场服务商”,其核心任务是整合屋顶光伏、小型储能、可调节工业负荷等碎片化资源 [2] 市场参与主体与竞争格局 - 市场反应迅速,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涌现超过200家虚拟电厂聚合商,广东、北京、江苏等地最为活跃 [2] - 参与者背景多元,形成“混合所有制”竞赛格局 [4] - 传统发电巨头如国家能源集团积极布局,计划到2026年底投运超16个区域虚拟电厂,掌握百万千瓦调节能力 [4] - 在深圳等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机制灵活的民营企业已成为投资运营虚拟电厂的主力军,善于挖掘商场楼宇、数据中心、充电站等多样化资源 [5] 技术模式与经济效益 - 虚拟电厂通过建造“数字桥梁”连接“能源孤岛”,其技术核心是云边协同系统,需实现精准预测、自动决策与精准控制,达到“可观、可测、可控、可调” [3] - 经济效益显著,以“粤能投虚拟电厂”为例,通过其平台参与交易的分布式光伏用户全年收益有望提升6%-7% [3] - 具体案例显示,广州虚拟电厂平台聚合了53个充电站和163个具备V2G功能的充电桩,在一次电网调峰中,这些电动汽车反向放电最高提供了2.5万千瓦电力支撑,车主通过一辆电动车放50度电可获得约200元收益 [5] 地方实践与市场培育 - 地方政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禀赋的发展模式 [5] - 广州连续三年每年提供最高1000万元专项资金培育虚拟电厂市场 [5] - 佛山禅城区推广“虚拟电厂+能源托管”模式,帮助用户节省电费并赚取收益 [5] - 浙江部分虚拟电厂平台尝试构建“基础收益+增量奖励”激励机制,以激发用户参与电网调节的积极性 [5] 行业变革意义 - 虚拟电厂入市交易意味着电力市场的交易单元从庞大的发电机组细化到屋顶、充电桩等“微资源”,激活了电力系统的“毛细血管” [5] - 这场变革的实质是电力商品属性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的进一步细分,海量“微资源”以聚合形态参与市场,在创造增量收益的同时,也在重塑电力系统“发-输-配-用”的传统格局 [6]
虚拟电厂正式入市,你家屋顶的光伏板能“团购”卖电了
36氪·2026-01-08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