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电厂正式入市,你家屋顶的光伏板能"团购"卖电了
36氪·2026-01-08 12:04

虚拟电厂政策与市场启动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3月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与量化目标 [1] - 政策核心目标为:到2027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至5000万千瓦 [1] - 政策明确定义虚拟电厂为基于数字技术的“资源聚合商”和“市场服务商”,而非实体电厂,为其参与市场交易扫清了制度障碍 [2] 首次市场化交易与模式定义 - 2025年12月29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完成首批虚拟电厂交易,来自深圳、佛山、中山等地的5家虚拟电厂将总计约33兆瓦的分散资源“打包”参与竞价 [1] - 这标志着虚拟电厂聚合分布式能源并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新业态,正式从试点走向真实交易 [1] - 虚拟电厂的商业模式被形容为“电力团购”,通过技术聚合与市场机制,将分散资源转化为可交易的电力商品及系统调节能力 [2] 技术核心与经济效益 - 虚拟电厂的核心技术是构建“数字桥梁”,通过云边协同系统实现分散资源的“可观、可测、可控、可调” [3] - 该技术需要精准预测分布式电源出力,并根据市场电价信号自动决策交易策略,确保聚合后的总出力能精准兑现承诺 [3] - 经济效益显著,例如通过“粤能投”平台参与交易的分布式光伏用户,全年收益有望提升6%-7% [3] 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 - 市场反应迅速,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出现超过200家虚拟电厂聚合商,广东、北京、江苏等地最为活跃 [2] - 参与者背景多元,形成“混合所有制”竞赛格局,包括国家能源集团等传统发电巨头,其计划到2026年底投运超16个区域虚拟电厂,手握百万千瓦调节能力 [4] - 在深圳等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民营企业已成为投资运营虚拟电厂的主力军,它们机制灵活,善于挖掘商场楼宇、数据中心、充电站等多样化资源 [5] 地方实践与市场激励 - 地方政府积极培育市场,例如广州连续三年每年提供最高1000万元专项资金;佛山禅城区推广“虚拟电厂+能源托管”模式;浙江尝试构建“基础收益+增量奖励”激励机制 [5] - 市场教育案例涌现,如广州虚拟电厂平台聚合53个充电站和163个具备V2G功能的充电桩,在一次电网调峰中反向放电最高提供2.5万千瓦支撑 [5] - 激励效果明显,粗略计算一辆电动车放50度电,车主可获得约200元收益,改变了电动汽车仅是“消费终端”的认知 [5] 行业影响与变革实质 - 虚拟电厂入市交易意味着电力市场的交易单元从庞大的发电机组,细化到屋顶光伏、充电桩等“微资源”,激活了电力系统的“毛细血管” [5] - 这场变革的实质是电力商品属性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的进一步细分 [6] - 海量“微资源”以聚合形态参与市场,不仅为自己创造增量收益,更在重塑电力系统“发-输-配-用”的传统格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