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对长峡电力工程(安徽)有限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原因为该公司在承建三峡能源安徽临泉县黄岭150MW风电场项目时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不到位 未按规定开展编、审、批或专家论证 未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1][3] - 监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对该公司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行为 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1][5] 涉事公司信息 - 长峡电力工程(安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 注册资本为1亿元 经营范围包括电气安装、电力设施施工、发电输电业务等 [1] - 该公司现为三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1]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7199397138 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钢红路120号1栋303 [3] 项目与违规详情 - 涉事项目为三峡能源(600905)在安徽临泉县黄岭的150MW风电场项目 长峡电力工程(安徽)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的施工单位 [1][3] -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不到位 未按规定开展编、审、批或专家论证 未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1][3] - 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记录、约谈笔录等资料作为证据 [3] 处罚执行与法律后果 - 罚款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 需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至财政部中央财政专户 [1][5] - 若逾期不缴纳罚款 监管机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5] - 公司如不服处罚决定 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复议 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 - 若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 监管机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 监管机构与文件 - 本次行政处罚由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作出 [1][2]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华东监能罚字〔2026〕1号 签发日期为2026年1月5日 [3][7]
因风电项目安全管控违规,长峡电力工程(安徽)有限公司被罚5万
中国能源网·2026-01-08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