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通过细化各方责任、引入流量监管等创新工具,推动直播电商行业从快速发展阶段向规范化、可持续的行业生态转变 [2] 监管框架与核心工具 - 《办法》明确监管对象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主播及MCN机构四类主体,并覆盖数字人主播、私域直播等多种场景 [2] - 创新性地将“流量管控”纳入监管工具箱,监管部门可将违法情况通报平台,平台须对相关主体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乃至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3][4] - 监管手段从传统的行政处罚罚款,转向对平台流量分配的管控,被认为可能更为有效 [4] - 建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与网信部门之间的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协作机制 [4] 对各参与主体的责任要求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 - 需建立直播间运营者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合规情况、关注访问量、交易规模等指标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对高关注、大规模、涉健康类商品等高风险直播间加强技术监测与实时巡查 [3] - 需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的运营者、主播及MCN机构列入其中 [3] - 在接到监管部门通报后,必须对相关主体采取包括限制流量在内的系列处置措施 [4] 直播间运营者 - 须在直播账号主页显著位置公示经营信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公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个体工商户需公示经营者姓名、信用代码等;无需登记的个体需公示实际地址、联系方式及所属MCN机构 [5] - 承担选品审核义务,需核验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名称、信用代码、地址、许可认证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记录自直播结束起不少于三年 [5] - 必须明码标价,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或服务内容价格等信息,促销时需标明被比较价格或计算基准 [9] - 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不合格商品,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10] - 使用AI生成人物图像、视频进行直播的,需依法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 [10]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 - 提供选品服务时,需核验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名称、信用代码、地址、许可认证等信息,并保存记录不少于三年 [6] - 与直播间运营者合作时,需核验其相关信息并签订书面协议 [6] - 不得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进行虚假宣传 [7] - 《办法》将其行为“前台化”,要求其对选品、审核等行为直接承担责任,合规要求更加清晰 [15] 直播营销人员 - 发布的直播内容若构成商业广告,需依照《广告法》履行广告发布者、经营者或代言人的义务 [11] - 不得利用AI等技术手段编造传播虚假商业信息或假冒他人进行宣传 [10] 关键业务界定与规范 - 明确将“达人带货”界定为商业广告,主要包含三种情形:有一定影响的自然人以自己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为推销商品而录制剪辑发布的直播内容;其他构成商业广告的情形 [11][12] - 此规定厘清了“达播”与“店播”的法律定性模糊地带,“达播”明确纳入《广告法》规制 [13][14] - 将私域直播纳入监管范围,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等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需根据服务内容履行相应的平台责任 [8] 行业影响与未来方向 - 《办法》是对现有实践经验的总结,责任机制更为细化,预计将推动直播电商行业逐步转向规范化生态 [15] - 对平台责任的要求更具针对性,平台需按照《办法》细致落实此前未做或未做到位的工作 [15] - MCN机构责任更加清晰,合规能力不足的机构可能被逐步淘汰 [15] - 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针对虚假宣传、AI仿冒、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私域直播诱骗消费等问题进行治理,并压实平台责任,对履行不到位的平台及顶风作案的账号、直播间、MCN机构依法从严处置并公开曝光 [16]
监管新规来了,对直播电商行业有何影响?
搜狐财经·2026-01-08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