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集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诉讼二审维持原判,承担受理费

诉讼案件判决结果 - 建艺集团与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终审判决已出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1] - 二审案件受理费为24.91万元 该费用已由公司预交并由公司负担 [1] - 该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不利影响 最终影响以审计确认的财务报告为准 [1] 公司诉讼状况披露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