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风车追尾货车致3死2伤事故”整改报告公布:涉事两家公司均被处以超百万罚款
新浪财经·2026-01-08 20:49

事故概述与直接原因 - 2024年8月18日,一辆注册于成都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平台的顺风车,在广州市增城区花莞高速追尾一辆横跨车道的重型厢式货车,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0.64万元[3][4] - 事故被认定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涉及前序事故与后续追尾:司机黄某军疲劳驾驶且车辆不合格,碰撞了低速行驶且反光标识不合格的货车司机陈某的车辆;顺风车司机何某华长时间驾驶、乘客未系安全带且遇事措施不及时,追尾了前序事故车辆[4] - 事故中顺风车司机何某华死亡,免予追究责任;货车司机黄某军被罚款500元;前车司机陈某被警告并罚款300元[4] 涉事公司责任与处罚 - 车辆所有人广州三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被处以110万元罚款,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被处以105,408元罚款,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处于行政诉讼诉前调解阶段[1][5] - 平台方成都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105万元罚款,该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1][5] - 成都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总监陈浩被处以451,114.42元罚款,已按期缴纳[5] - 两家公司因审核、管理车辆与司机接单情况,被认定需对事故负责[4] 监管措施与后续处理 - 2025年2月,广州市应急管理局为吸取网约车事故教训,约谈了事故责任单位成都哈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3] - 中共广州开发区纪委、中共广州市黄埔区纪委对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运输管理科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5] - 2026年1月8日,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该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