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袁建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可转换债券 导致其个人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后的权益比例下降 但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1][2][4] 权益变动详情 - 2026年1月7日 实际控制人之一袁建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可转债200,000张 占公司可转债总量4,399,430张的4.55% [1][2] - 因本次减持 袁建华个人拥有公司的合并权益比例由29.26%下降至27.86% 变动1.40% [1][2] - 因本次减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的合并权益比例由44.37%下降至42.05% 变动2.32% [1][2] - 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债大宗交易减持 未触及要约收购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拥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 [1][2][4] 权益计算依据 - 合并权益比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计算 将可转债有权转换部分与所持股份合并计算 并取二者中的较高者 [2][3] - 可转债对应的股份数量系按照调整后的转股价格47.95元/股计算 [3] - 本次权益变动后 袁建华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拥有的合并权益比例分别占总股本的27.86%和42.05%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