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迎来两部新规,这些行为被“划红线”!
新浪财经·2026-01-09 03:02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旨在为网络市场立规,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交易生态[1] - 新规标志着平台经济监管步入精细化、系统化新阶段,既聚焦平台不合理罚款、会员降权、大数据“杀熟”等老问题,也回应了数字人直播、AI仿冒名人等新问题[1] 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规范 - 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2] - 针对会员降权问题,规定平台不得在约定服务期内单方面修改规则以擅自收取额外费用或减损会员权益,在消费者续费前需显著告知规则变化[2] 对直播电商的规范 - 明确了直播间运营者在信息公示、核验经营者与营销人员身份、管理直播间互动内容、事前合规审核、实施明码标价等方面的义务[3] - 划定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商业诋毁、销售或提供违法商品或服务等行为红线[3] 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置措施 -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违规,可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4] - 直播电商相关主体违规,可依据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网络安全法、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4] - 直播电商平台在收到监管部门通报后,应对违规主体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4] - 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将加强协作,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机制,并可对平台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整改[4] 对新技术应用的监管 - 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要求平台采取措施防范利用AI技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假冒他人进行商业宣传[6] - 规定使用AI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需符合相关法规与强制性国标,并持续向消费者进行标识提示[6] - 网信部门将针对AI仿冒公众人物等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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