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完成股权转让的公告

交易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转让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12.20%股权的议案 [1] - 转让基于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经营情况考虑 [1] - 股权受让方为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995万元,对应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7,995万元 [1] 股权结构变动 - 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福米科技48.41%股权 [1] - 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福米科技36.21%股权 [1] - 转让完成后,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为: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6.51%股权,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持有12.20%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5.08%股权 [1] - 交易完成后,福米科技仍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1] 交易进展 - 截至2026年1月9日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收到全额股权转让价款 [2] - 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 [2]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