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久,彩礼可不返还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09 13:24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9日发布了第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1] - 其中一起案例明确了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久且已孕育子女的情况下 彩礼不予返还的处理原则 [1] 典型案例具体案情 - 案件为王某(男)与孙某之间的婚约财产纠纷 [1] - 2020年1月 王某为缔结婚姻给付孙某彩礼20万元 [1] - 双方于2020年10月按习俗举办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 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1] - 2021年8月 孙某生育女儿王小某 [1] - 2024年10月双方分手 女儿由孙某抚养 后王某起诉请求返还20万元彩礼 [1] 法院审理观点与判决结果 - 审理法院认为双方共同生活已达4年 且已生育一女 [1] - 共同生活期间 彩礼已部分用于家庭日常开支 [1] - 法院强调孙某在养育子女、经营家庭方面的付出不可忽视 [1] - 法院判决认为 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数年且共同养育子女后仍要求返还彩礼 对孙某明显不公平 [1] - 最终 法院判决驳回王某要求返还20万元彩礼的诉讼请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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