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抵制儿童类微短剧“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倾向
新浪财经·2026-01-09 21:36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于2026年1月8日发布首份管理提示,直指儿童类微短剧创作中出现的“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三大不良倾向 [4] - 该管理提示与《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法规共同构成未成年人网络视听保护体系,并与2025年12月启动的不良动画微短剧和动画短视频专项治理一脉相承 [11] 创作内容规范 - 管理提示强调创作需扎根儿童生活,尊重成长规律,遏制“成人化”倾向,确保人物言行、故事情节契合相应年龄段的认知能力与社会道德准则 [2] - 严禁在儿童题材中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或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等成人化剧情 [2] - 反对制作逻辑混乱、脱离实际、格调低俗的内容,以及假借“艺术想象”宣扬急于求成、过度竞争的功利化成长观 [3] - 要求创作“贴近现实、寓教于乐”,在故事中自然融入爱国情怀、品德陶冶与知识启迪,着力刻画少年儿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 - 强调需“守住童心、童真的底色”,尊重儿童心理规律,避免成人化、庸俗化表达 [2] 儿童演员权益保障 - 管理提示聚焦权益保障,纠偏“工具化”倾向,要求邀请儿童参演必须依法取得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 [6] - 必须切实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或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等戏份 [6] - 坚决杜绝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宣扬“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诱导家庭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 [6] - 核心在于纠正“以童牟利”的扭曲模式,将儿童从成年人功利主义的脚本中解放出来,防止演艺活动异化为损害其人格完整性的“隐性剥削” [7] 审核与价值引领 - 管理提示强调严格审核把关,强化价值引领,抵制“娱乐化”倾向,立足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8] - 鼓励创作贴近现实、寓教于乐,厚植爱国情怀、有益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的优秀微短剧 [8] - 加强儿童类微短剧管理,调控总量,提升质量 [8] - 避免以搞笑娱乐之名,制作缺乏基本逻辑、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低俗内容,杜绝假借艺术想象宣扬功利化成长理念 [8] - 引导创作从追逐流量回归至滋养心灵,在娱乐需求与教育功能之间寻求审慎平衡 [11] 行业背景与发展 - 近年来微短剧呈现爆发式增长,2025年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全面推动该形态赋能各行业 [1] - 在此背景下,儿童题材作品数量迅速攀升,丰富了微短剧题材类型,创新了叙事风格,但也暴露出为追求点击率和流量而植入成人观念、利用儿童进行商业炒作等问题 [1] - 管理提示旨在引导行业生态重塑,让儿童类微短剧创作回归儿童本位,真正服务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