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来了 医保钱包谁能用、怎么用?详解→
新浪财经·2026-01-09 21:36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 要求优化并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将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1] - 政策核心是允许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跨省让家人使用 例如在外务工人员可让老家亲人使用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1] 共济对象与关系 - 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 包括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孙子女 外孙子女[3] - 作为被共济人的近亲属 本身必须是基本医保参保对象 可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5] - 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 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5] 共济资金使用范围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7] - 资金也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 医疗器械 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7] - 此外 还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7] 共济资金流转机制 - 资金流转通过“医保钱包”实现 这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与个人医保码相关联的资金账户[7] - 要实现个人账户共济 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都需要开通医保钱包[7] - 开通后 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医保钱包转账申请”功能向被共济人转账[9][11] - 每个医保钱包账户单日限3笔转账 每笔转账金额不超过2000元[13] 共济政策与报销规则澄清 - 个人账户共济不涉及共用报销水平或报销比例 报销政策取决于被共济人自身参加的保险类型[13] -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经医保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