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核心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修订并发布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取代了原有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1] 制度修订目的与导向 - 制度名称修改旨在更好体现“吹哨人”的正义担当精神,强调专业特点,突出激励导向,并与国际惯例接轨[1] - 修订旨在激励“吹哨人”提供违法线索,以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并促进其高质量发展[5] 奖励条件完善 - 明确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范围[1]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门槛从10万元人民币大幅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1] - 符合条件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也可获得奖励[1] - 补充了奖励消极条件,“吹哨人”撤回线索或妨碍查处工作的将不予奖励[1] 奖励标准提升 -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的比例由1%大幅提升至3%[2]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2]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2] 办理流程与程序优化 - 明确依法秉公处理、分级负责、严格保密、保护“吹哨人”权益的工作原则[2] - 设立专门机制,线索处理单位可征得内部知情人员同意后请其协助核查[2] - “吹哨人”可通过网络平台查询线索处理程序性信息,处理单位不另行答复[2] - 明确奖励启动程序,证监会根据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及部门预算情况批次实施奖励[3] - 启动程序后,证监会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时间安排等,并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协助办理[3] - “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为3个月,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3] - 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一案一奖,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3] “吹哨人”保护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或奖励需使用其信息时应履行登记手续[4] - 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个人信息[4]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泄露隐私等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4] - 禁止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内部知情人员提供线索[4] - 对打击报复“吹哨人”的发行人、上市公司等机构,将视作公司治理或内控缺陷依法处理,合规风控等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4] 监督与问责机制 - 加强对线索处理履职不力的追责问责,工作人员若存在不履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查处,将依法依规处分,涉嫌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4] 意见征求与反馈 - 该规定于2025年9月30日至10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78条意见建议[5] - 各方普遍持积极评价,大多数涉及细化配套规则和处理机制的意见已被采纳[5]
两部门发文完善“吹哨人”奖励规定 最高奖励100万元
上海证券报·2026-01-09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