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儿童微短剧“成人化”倾向,内容创作要有底线
南方都市报·2026-01-10 01:01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 核心要求为遏制“成人化”倾向、纠偏“工具化”倾向、抵制“娱乐化”倾向 [1] - 管理提示提出具体禁令 包括不得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 严禁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展现“挑动对立”等成人化剧情 [1] - 此次管理提示在既有原则性规定基础上提出具体化要求 不仅适用于短剧 涉儿童题材的自媒体内容也应明确相应底线 [3] 行业现状与问题 - 儿童参演短剧或以儿童为主角的短剧已非新鲜事 但存在沦为流水线创作的风险 尤其当以谋利为目的、以流量为导向时 儿童易成为“工具人” [1] - 涉儿童类微短剧常见的创作思路即“成人化”与“娱乐化” 这类内容以成人为消费对象 借助儿童视角形成反差和戏剧冲突 但不利于儿童成长 [1] - 自媒体时代儿童表演门槛低 隐患增加 近年不乏MCN机构运营“亲子流量” 将儿童包装成美妆博主、模特或炒作“吃货儿童”、“大胃王”等噱头 [2][3] - 涉儿童网络内容乱象归根结底是将孩子作为谋利工具 现实中存在很多监管模糊地带 [3] 历史监管背景 - 针对儿童参与网络内容创作早有专门规定 2021年文旅部发布意见 提出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 [2]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