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办法”还有哪些要点?
新浪财经·2026-01-10 01:39
政策法规更新 - 《办法》新增了“校园餐”和“养老餐”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举报奖励情形 [1] - 涉及校园(含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场所的食品安全违法举报 将启动由食品安全统筹协调机构会同纪委监委、教育、民政、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联合查处机制 [1] 可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 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储存、运输等过程中 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行为 [2]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2] - 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 或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 [2] 不予奖励的举报情形 - 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或具有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 [3] -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授意他人的举报 或其配偶、直系亲属的举报 [3] -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所进行的举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