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融资安排 -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9日审议通过议案,同意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1] -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较2025年度的48.60亿元增加了1.90亿元,增幅约3.9% [1] - 新增的1.90亿元授信额度分别来自三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新增0.40亿元,宁波银行上海分行新增1.00亿元,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新增0.50亿元 [1] - 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等业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1] -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总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融资业务合同及法律文件 [2] 财务报告准则与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编制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同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5] - 变更原因是鉴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实现实质性趋同,此举旨在提升信息披露效率、简化编制流程并节约成本 [3][7] - 与此相关,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3][8] - 2025年度的A股及H股财务报告审计职责将统一由境内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且审计报酬不发生变化 [3][8] - 公司认为,统一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业绩、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8] -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完成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此前为H股发行聘任的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聘任期已随之结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