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共享”
新浪财经·2026-01-10 03:44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发布通知 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 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1] - 跨省共济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 共济关系可自愿建立或解除 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1] -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 以及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1] - 在共济额度内 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 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1]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部署[1] - 过去5年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在地方实践中已累计惠及超7.8亿人次[1]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政策实施标志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从区域走向全国[1] - 通过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共享的“健康基金” 增强了医保制度的家庭互助能力并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1] - 异地工作的子女可以更便捷地以个人账户资金支持家人的医疗与参保支出 使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和可持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