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6-01-10 04:05

关联交易概述 - 民生银行分别以200万元和12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金额,受让关联方巨人投资和南方希望持有的林芝民生村镇银行股份,对应股份数为250万股(占比2.8345%)和150万股(占比1.7007%)[1]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交易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加公司对林芝民生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以更好地实施对该村镇银行的改制[4] 交易各方与关联关系 - 交易对手方巨人投资是公司董事史玉柱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其关联方合计持有民生银行4.97%的股份[5] - 交易对手方南方希望是公司董事刘永好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其关联方合计持有民生银行5.26%的股份[5] - 过去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这两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3] 交易标的与定价 - 交易标的为林芝民生村镇银行的部分股权,该银行成立于2013年9月2日,注册资本为5,660万元人民币[7] - 本次交易前,民生银行已持有林芝民生村镇银行86.1111%的股份[8] - 股份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0.8元人民币,定价基础是标的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和评估价格,并考虑了中小股东利益[10] - 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按照商业原则进行[11] 交易后续安排与影响 - 交易完成后,民生银行将收购林芝民生村镇银行并依法将其解散,同时设立林芝二级分行[3][8] - 该后续安排已获得西藏金融监管局的两份批复文件批准[3][15] - 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13] 交易审议与批准程序 - 交易议案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和2025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14] - 董事会表决中,收购巨人投资所持股权的议案获14票同意;收购南方希望所持股权的议案获13票同意,关联董事刘永好回避表决[14] -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均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表示同意[14] - 独立董事认为交易方案符合商业原则及相关法规,程序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16][17] - 因交易涉及商业保密及监管核准,相关董事会决议此前被暂缓披露,直至近期收到监管批复后才予以公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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