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重大诉讼案件详情 - 公司作为第三人被卷入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代位权诉讼,案件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处于一审阶段[1][2] - 原告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被告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三人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及岭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3] - 涉案总金额暂计为人民币112,160,245.15元,其中包含本金8400万元及截至2025年10月24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1][5] - 诉讼根源在于公司未能偿还对原告的到期债务本金8400万元,且将对被告的工程款应收账款质押给原告后仍无力清偿[3] - 公司与原告之间存在直接的金融借款合同关系,公司是原告的债务人[3] - 公司基于与被告签订的EPC项目合同,对被告享有未付工程款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55,328,941.6元,公司是被告的债权人[3][6] 诉讼涉及的具体合同与债务关系 - 2022年,公司与原告签订了两笔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第一笔贷款5000万元,利率5.6%,期限2022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28日;第二笔贷款5000万元,利率5.8%,期限2023年7月7日至2025年1月7日[5] - 2018年,公司与被告等签订《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示范段工程EPC项目合同》,工程总价款588,687,500元,未付工程款355,328,941.6元,工程已于2022年9月30日竣工验收[6] - 2024年5月10日,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将上述EPC项目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质押给原告[6] - 因公司未能依约还款,原告已取得(2024)粤广广州证字第81465号执行证书,并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 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流拍事件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尹洪卫持有的2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10%)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流拍,拍卖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1月9日[10] - 截至2026年1月8日,尹洪卫持有公司股份101,291,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11] - 截至同一日期,尹洪卫累计被冻结股份101,291,617股,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732,889,104股,因其诉讼较多且有多轮轮候查封,其持有的股份后续可能被司法处置[11] - 本次股份流拍及后续可能的司法处置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0][11] 公司披露状态与影响评估 - 除本次公告的重大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7] - 关于重大诉讼,公司表示目前尚未参加案件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1][8] - 公司表示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 对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公司表示将密切关注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