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票平台“隐形诱导”不断,违法成本还是太低了
南方都市报·2026-01-09 07:18

第三方票务平台销售策略与合规现状 - 平台在春运等购票高峰期,通过隐蔽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增值服务,例如显示404元但支付时变为515元,使购买纯基础票变得困难 [1] - 平台采用“价格排序陷阱”和“视觉误导”等新型隐蔽手段替代已被明令禁止的“默认勾选”,例如通过设计将增值服务视觉分隔,制造单独收费假象 [1] - 这些策略旨在利用消费者对“价格不高”或“退票麻烦”的容忍心理,使相当比例消费者最终接受非自愿的增值服务 [3] 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 - 《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实施,明确规定搭售需显著提醒,且不得设为默认同意选项 [2]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3月颁行,2025年5月修订)进一步明确,提供多种搭售选项时不得将任何选项设为默认同意,也不得将历史选择设为后续默认 [2] - 新颁布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平台为规则检索提供便利,而非设置陷阱 [4] 行业行为与市场环境 - 平台在法律法规禁止粗放捆绑销售后,转向更隐晦的擦边做法,如利用页面色差和价格排序诱导消费,形成“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局面 [2] - 行业存在“维权成本太高,违法成本太低”的问题,这是平台持续在合规边缘试探的重要原因 [4] - 消费者因个人维权成本高企,导致购票纠纷进入司法程序或引发监管调查的可能性降低 [3] 治理建议与监管应对 - 文章呼吁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介入查处,对公然违反“显著提醒”法定义务的平台进行治理 [4] - 建议检察机关基于媒体线索调查取证,并提起消费公益诉讼,通过典型个案查办来明确治理态度 [4] - 强调治理的必要性,以防止“法不责众”成为第三方票务平台持续进行擦边营销的理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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