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案卷·高质效办案的那些事儿|办案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传递司法温度
新浪财经·2026-01-10 08:53
案件概述 - 湖北省松滋市检察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当事人李某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 于2021年下半年至2024年4月期间零星砍伐林木累计1297株 活立木蓄积量达34.7143立方米 达到刑事立案标准[2] - 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李某为脱贫户、家庭唯一劳动力、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认罪认罚态度诚恳且案发后主动开展生态修复等因素 初步拟作出不起诉决定[2] - 2025年9月5日 松滋市检察院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5] 案件处理与普法方式 - 检察机关决定将案件听证会开到案发地赶子幽村 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2] - 2025年9月1日 在村委会活动中心举行听证会 听证员经讨论一致认可拟不起诉意见[4] - 听证会后 检察官结合案例现场解答村民关于自留山砍树办证、构成犯罪标准等法律问题 讲解了盗伐滥伐、非法捕捞等农村常见违法犯罪的法律界限[4] - 全国人大代表吉明东对检察机关以案释法的做法给予高度认可 认为此举比发传单、开大会更管用 既能办准案子又能讲透法律[5] 案件效果与社会影响 - 案件办结后 李某积极补种湿地松进行生态修复 回访时树苗已抽枝展叶[1] - 李某表示将管好树、过好日子 不辜负检察官的信任[5] - 通过此案 赶子幽村村民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 再提砍树都会念叨需先办许可证[5] - 检察官总结认为 办案需守住法律底线并传递司法温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