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提高奖励标准 最高100万元!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2026-01-10 10:56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旨在规范举报、鼓励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 - “吹哨人”被定义为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并主动向证监会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 [1] 奖励标准与范围优化 - 奖励金额占案件罚没款的比例从1%大幅提升至3% [1][3] - 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的奖金上限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50万元人民币 [3] - 对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或“吹哨人”为内部知情人员的案件,每案奖金上限统一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3] - 可奖励案件的罚没款门槛从1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100万元人民币 [2] - 奖励范围扩大,将按要求补充材料的匿名“吹哨人”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纳入奖励对象 [2] - 新增奖励消极条件,明确“吹哨人”撤回线索或妨碍查处工作的将不予奖励 [2] 奖励程序与执行机制 - 证监会将根据案件数量、奖励金额测算及部门预算情况,分批次实施奖励工作 [4] - 启动奖励程序后,证监会将公布拟奖励案件名单、时间安排及确认登记程序,并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办理相关工作 [4] - “吹哨人”登记确认期限设定为3个月,奖励资金纳入证监会部门预算 [4] - 为激励及时提供线索,在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能够覆盖奖励金额后启动奖励程序,每案奖励一次,案件奖金总额不超过罚没款实际收缴金额 [4] “吹哨人”保护机制 - 对“吹哨人”身份信息实行匿名管理,因核实情况或实施奖励需使用其身份信息时,应履行登记手续 [4] - 严格规范收集处理内部知情人员的个人信息 [4] -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暴力、胁迫、诽谤、泄露隐私等违法手段打击报复“吹哨人” [5] - 严禁以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阻拦、限制或干扰内部知情人员提供违法线索 [5] - 对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及服务机构等打击报复“吹哨人”的行为,将视作公司治理或内部控制缺陷依法处理,若合规风控、督察稽核人员参与则从重处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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