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快评|根除“法官隐名”背后的权力本位思想痼疾
第一财经·2026-01-10 18:05

事件概述 - 最高人民法院回应并纠正了部分法院在裁判文书上网时错误隐去法官姓名和案号的操作 指出该做法“显属不当”并要求整改[1] 问题根源分析 - 错误操作反映出部分工作人员潜意识中存在“不公开是原则 公开是例外”的惯性思维 与信息公开的时代要求背道而驰[2] - 这种惯性思维源于对权力来源的认识偏差 将公共信息视为部门或个人的特权附属品 而非公众有权知晓的内容[2] - 在错误观念支配下 信息公开被视为“恩赐”而非“义务” 操作中倾向于隐藏信息或抬高公众获取信息的门槛[3] 司法公开的进展与意义 - 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中国裁判文书网以来 海量司法文书得以向社会公开 是司法公开的里程碑式成就[3] - 司法文书上网将司法活动置于阳光之下 促进了司法公正、统一了裁判尺度、倒逼了法官素质提升[4] - 司法文书上网是“让正义‘被看见’的关键一步” 彰显了司法制度自信[4] 事件影响与未来方向 - 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官隐名”错误的及时纠正 有效消除了公众对司法公开可能“开倒车”的担忧[4] - 事件暴露出的深层次思想问题 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顽固阻力 需要从思想根源上予以铲除[4] - 必须通过持续教育、严格制度约束和有力监督问责 强化“权力民所赋、信息民所知”的根本理念[4] - 坚定不移推进各领域、各层级的信息公开 是保障权力健康运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5]